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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研究

文博授权问题的观察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7-08-29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家文物局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砥砺奋进,顺势而为,全面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深度融合,完善文博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的各项政策,丰富文化供给,促进文化消费。在开展上述工作中,授权问题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成为社会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需要我们对文博授权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共同努力,有所作为,有所突破。

  一、“互联网+中国文博授权”助力文化“走出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知识经济的来临,文化成为识别一个民族的基础,创意则为一个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在传统规模经济日益转变为以文化和创新为导向的知识经济的今天,授权应运而生并迅速崛起。拉斯维加斯国际授权博览会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专业授权博览会,每年定期举办,迄今已36届。2017年拉斯授权展有来自全球90多个国家的500多家展商携5000多个国际品牌参展。

  为扩大中华文明影响力,推进国内优秀文博单位在国际授权市场上拓展空间,学习借鉴国际领域文博授权的成功经验和运作方式,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文物信息资源、创意、产品、渠道和品牌的多层级授权体系,在国家文物局支持下,由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牵头,与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上海)共同组织并布展的“互联网+中国文博授权”(Internet+China Museums Properties)于5月在拉斯授权展上隆重推出。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北京鲁迅博物馆(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西藏布达拉宫管理处、上海博物馆、中国农业博物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等一批国内重要文博单位参展。

  在梳理和整合各参展单位文物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展团以“文博授权”和“品牌推广”为抓手,以多途径呈现方式,有效展示了文物IP元素、文物资源数据库、文博衍生品的创新设计及开发理念等内容。展会期间,成功举办“中国文博授权分享会”,国际授权业协会(LIMA)主席等嘉宾参加会议。故宫博物院、敦煌研究院、上海博物馆分别就如何持续推动馆藏文物“活起来”、数位影像技术应用及数字媒体阐释方法、智慧博物馆建设等作了全面介绍。同时,组织开设以“泛文化跨界授权业态”为主题的授权专题工作坊,结合课程学习、业内交流、专业机构参访等多种形式,促进创意研发、营销推广等专业人士的培养。全球最大的博物馆综合学会美国史密森尼学会通过案例分析,讲述了美国博物馆在研发授权产品、丰富营销手段、增强知识理解、提升消费者体验、经营博物馆商店的实操经验,以及如何将博物馆变成一个集艺术收藏、教育传播、商业经营综合体的运营模式。华纳兄弟公司结合自身从业经验,介绍了多年运营品牌、管理授权业务的心得体会,分享了该公司对中国授权市场,尤其是对博物馆授权业态的趋势分析。

  展会期间,代理大英博物馆授权业务的TSBA集团战略部、悉尼歌剧院战略发展部、全球知名卡通形象品牌公司LineFriends授权部等专业授权运营机构,与参展单位进行了洽谈。众多家具、饰品、礼品经销商和代理商,以及海外电商平台、专业授权公司等纷纷看好中国文博IP元素,并抛来意向合作的橄榄枝。3天的展期,“互联网+中国文博授权”主题展区先后接待、商洽的海外专业机构和公司超过60家,其中寻求授权合作的超过50%.

  可以说,此次组团参展,进一步提升了文物作为国家“金色名片”的品牌价值、传播效应和影响力,有助于进一步有效挖掘文物信息资源,调动文博单位用活馆藏文物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二、国际文博授权情况简析

  授权已成为一些国际知名文博单位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宣传推广渠道之一。综合美、英、法等国博物馆及台北故宫博物院的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文献的成果,以下几点应当是授权开发的重点工作内容:

  1.授权对象。文博单位授权的对象,是其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各类授权标的物,通常是博物馆藏品和博物馆内建筑或其他事物经数字化后产生的图像及其自动形成的作品著作权。随着数字化成果而自然形成并依附于图像视频的作品著作权是授权对象的主要虚拟形态。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因其与著作权人不能分离,所以作为授权对象的著作权只能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著作财产权范围和类型广泛,通常被授权的除了常见的复制权与传播权外,还包括对原著作具有增值意义的二次创作的权利。此外,授权对象还包括与文博单位相关的其他标的物,如馆名、馆徽、商标、建筑式样、影像资料、传统技艺等与文博单位文化事项相关的智慧成果及其知识产权。

  2.授权类别。授权对象类别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图像影音授权、出版品授权、合作开发授权和品牌授权等。

  图像影音授权,是指将藏品的底片、照片、数字图文或其他影音图像资料,授权馆外的机构或个人使用,包括营利或非营利用途,并依据不同的授权目的收取相应的权利金。为确保被授权人严格履约,有的文博单位还会收取金额不等的履约保证金,如台北故宫收取相当于权利金20%的履约保证金。

  出版品授权,是指通过与合作机构进行商业合作,开拓多元化的出版内容,从而促进文博单位的教育推广与文化宣传。一般文博单位的出版品授权,主要由意向方向文博单位提交合作计划书,经其同意后,以发行数量、建议售价、出版品形态等因素核算权利金。

  合作开发授权,是指文博单位以其品牌优势和文化影响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厂商提交设计方案,利用藏品的文化元素、数字图像或文物知识,针对文创商品销售等需求进行商品的设计开发。合作开发的实质是设计和生产厂商与文博单位通过合同形式合作共同开发文创产品,双方可自行协商具体盈利分成比例。

  品牌授权,是指文博单位授权其他机构使用其注册商标及所藏文物的图像等用于文创生产,并与其进行品牌合作。该授权强调品牌合作相辅相成的效果,因此称为品牌授权。一般来说,被授权机构需要按照文博单位的整体品牌内涵,进行授权业务规划。针对品牌授权业务的权利金收费,主要有商标授权金、销售分成、图像视频授权金等。为确保授权商品拥有优良的品质,文博单位有权对授权商品和厂商的生产方式进行监督与检验。

  3.授权方式。文博单位授权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博物馆直接授权、委托授权和涵盖上述两类的综合性授权。

  直接授权是文博单位将拥有或控制的知识产权直接授权给合作方的授权方式。以英国大英博物馆为例,1973年成立的大英博物馆股份有限公司是该馆对外授权的窗口,并通过大英博物馆影像网站(The British Museum Images),经营和管理大英博物馆藏品的高清影像资料(解析度不低于300dpi),使用者可以直接通过网站申请授权使用相关影像。大英博物馆鼓励传播和使用博物馆藏品的信息,并对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情况,提供免费的直接授权。

  委托授权是文博单位委托第三方或授权经纪代表文博单位作为授权方,将相关知识产权授权他人使用的授权方式。隶属于法国文化暨宣传部管辖的法国国家博物馆联合会(RMN)是欧洲著名的博物馆知识产权授权第三方代理机构,包括卢浮宫、凡尔赛宫、卢森堡博物馆等多家博物馆都通过RMN处理授权事务。在对藏品影像授权中,RMN通过专业影像代理公司Photo Agency经营博物馆藏品的影像授权,在法国博物馆典藏品影像网站中向公众开放申请使用的博物馆影像资料档案多达60万件。

  综合授权是文博单位综合使用直接和委托两种方式授权。综合授权以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为代表,在直接授权方面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通过国际授权计划(International Licensing Program)向发出使用申请的生产商和零售商直接授权,并收取授权金。在委托授权方面,则是通过委托ArtResource公司作为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其藏品影像在北美地区的授权业务。Art Resource公司通过数据库在互联网中直接向公众展示代理的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影像档案,并对相关授权内容和授权条件作出说明。

  三、对当前文博授权工作的思考

  介绍国外的情况,是为了更好研究国内的问题,并进而努力解决问题。近年来,国内一些文博单位,有效利用藏品资源,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体而言授权领域相对滞后,一些问题需要认真思考重点解决。当前开展文博授权工作,尤其应当注重以下七个方面。

  1.应当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尽职责。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是文物工作的总方针。开展授权工作,是合理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让文物活起来,更好服务社会大众,更充分发挥文物宣传教育作用的有效方法,也是壮大自我发展、强化队伍力量的新渠道。经济、社会、科技、商业等的长足发展,已经使文物事业能够在更大的范围、更广的领域、更高的起点取得进步、发挥效能。开展文博授权工作所需要的各项外部条件,目前已经基本具备。经济发展水平、科技发展水平、社会关注度、商业运营模式、法治环境等,已经能够支撑文博授权工作作为文物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常态化开展。充分运用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改善、提升、发展文物事业,包括常态化开展文博授权工作,不仅是我们可以抓住的机遇,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2.应当开阔胸襟坚持合作共赢。开展文博授权工作,本质上是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共享事业发展成果。与志愿服务不同,授权合作法律色彩更浓,有更多更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更多的利益分配制约,有更细致冷静的平等合作特点。文物工作可能存在的一些神秘感会被打破,文物保护管理可能存在的一些弊端可能会被揭示,文物工作者心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片面理解和认识可能会受到挑战。开展文博授权工作既然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应有之义应尽职责,我们就应当努力开阔胸襟,积极主动,去除弊端,克制小我,坚持合作共赢,与所有愿意参与此项事业的机构和个人平等合作,共享文物事业发展成果,共同做大做强文物事业。如此,文博机构和广大文物工作者才能够在更高更大的平台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做出更优异的贡献。

  3.应当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文博授权工作范围广泛,如何描绘前景、调配资源、理顺关系、调动积极性、划定授权界限,涉及大量的体制机制创新问题,改革任务繁重。文物系统和文博单位自身应当建立起符合规律和自身特点的工作架构、运营方式、合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我们应当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认真学习总书记对文物事业做出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摸清摸透文博授权工作各要素的特点和需求,摸清摸透现行体制现有机构的发展潜能和掣肘原因,自上而下的统筹部署与自下而上的探索试验并重,横向联合与垂直统配并重,积极稳妥地逐步建立起文博授权工作有效的方式方法。文博授权工作,兼有公益属性和商业属性,既需要加强政府管理,也需要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力量。

  4.应当发挥“互联网+”等科技优势。文博单位藏品众多,日常展陈和文保工作已经非常繁重。考虑到主要的授权对象是藏品数字化后的版权或文博单位的商标品牌,要顺利开展授权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科技优势,建立文博授权标准体系。应当结合“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遴选优秀的技术解决方案,为文博资源数字化后的授权管理、授权流程、授权记录和事后维权提供技术支撑,解决人力资源的瓶颈。借鉴国际经验,通过互联网面向全世界选择优秀的合作资源,提升文物授权产品的设计水平,借助市场的力量推动中华文明“走出去”。

  5.应当强化法治意识。文博授权工作涉及大量法律问题,只有不断提升法治意识,才能为文博授权工作依法开展保驾护航。因此,文博机构和广大文物工作者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文博授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和合同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把握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实践、学说和动态,不断积累文博授权工作经验。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博授权工作能否开展的顺理成章、风生水起。同时,相关领导干部要对其中的概念、原则有精准的把握和深刻的理解,相关工作人员要对其中的具体规定了如指掌、熟练运用。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积极吸纳、听取相关法律专家的具体意见建议,聘请专业机构担任顾问。这样才能全面理解合同的精神和原则,认真严肃地对待合同中出现的任何具体约定和具体表述。文物资源的优势,需要通过研究和创造,转化为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优势;在努力争取文物法和行政主管部门支持鼓励的同时,更应该习惯于通过规范的合同制度得到帮助和保障。如此,文博授权工作才能得到健康长足的发展。

  6.应当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开展文博授权工作,重要目的是更充分更便捷地让全社会共享中华优秀文化遗产,共享文物事业繁荣发展成果,同时也使文物事业的繁荣发展得到更多社会力量的支持。因此,文博授权工作应当紧贴社会需求,服务大众生活,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道路上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开展文博授权工作,不能唯市场论,但应当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不能单纯取媚消费者,但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需求。大众消费者与专业研究者,在价值取向、欣赏诉求、功能使用等方面,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其间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文物历史价值的高低,并非必然与授权开发产品的受欢迎程度成正比。基于文博授权工作的特殊性,我们应当与被授权机构合作,开发出高品质、高品位的产品,以合理的价格使中华优秀文化遗产的精神和元素走进百姓家庭,走进大众生活。

  7.应当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各项基础建设和研究能力。授权工作直面社会和市场,授权的对象需要我们通过研究和创造转化为智慧成果及其知识产权,授权的过程需要我们规范化管理阳光下运营通过合同保障各方权益。这些特点,要求文物保护管理的相关基础工作能够进一步经得起检验,要求对文物的理解能力和研究水平有进一步提高,如此,授权机构和被授的“权”也才具有独到价值。文博授权工作过程中,合作方可能对我们的相关工作提出质疑,竞争者也可能对我们的相关工作发起挑战。我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善于总结勇于反省,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合作方质询,不断提高我们的管理能力和研究水平,使文博授权工作与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相辅相成,使文物事业在更为健康扎实的基础上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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